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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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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欧氏祠刘邓大军标语墙 |
罗马字母拼写 |
??ushìcí Liúdèngdàjūn Biāoyǔ Qiáng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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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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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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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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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商城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因1947年人民政府在此写宣传标语,故名欧氏祠刘邓大军标语墙。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伏山乡南冲村欧氏祠居民组欧氏祠堂的东山墙壁上。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开始掀起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高潮。10月2日,中原局、中原军区在《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创造大别山解放区的指示》中,强调部队要把“发动群众进行土改看成是自己的头等任务”,认真地在群众中宣传贯彻《土地法大刚》,组织贫民团和农会,着手打土豪、分田地、分浮财。刘邓大军挺进中原,住在欧氏祠堂数天,为发动群众,在欧氏祠堂东山外墙距地面约2米的地方写下了繁体楷书“实行耕者有其田”大幅宣传标语,落款为“人民政府宣”。现字迹清晰,保存完好,整个横幅长约3.80米,高为0.43米,每个字高0.50,宽为0.43米,系用白石灰写成。该革命墙标为研究革命史提供了一份珍贵的实物资料。管理单位为商城县文物管理局,地址位于赤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邮政编码465350。联系电话792242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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