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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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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红四方面军后方总医院第三分院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Hóng 4 Fāngmiànjūn Hòufāng Zǒngyīyuàn Dì 3 Fēnyuàn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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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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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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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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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79年,被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卡房乡牛冲村张山,原为张氏祠堂,坐北西南,有砖木结构瓦房10间,分前后2排,每排各3间,东西耳房各2间。中间形成一个小四合院,前排和左右耳房俱有木楼,木楼上沿四合院围有三面木栏杆,前排中间外含一吞字门楼。房子有三重檐花山墙,高调脊十分艺术壮观,保护级别为市级。主要事件:1932年秋,三分院由宣化店迁到卡房乡牛冲村张山,院长徐金甫,医护人员几十人。住有伤病员二百余人。因当时处在反第四次“围剿”斗争中,敌人前来搜山,我保卫医院的农民赤卫队一个连英勇阻击失利,住院重伤员全部被敌人纵火焚烧,壮烈牺牲,房顶和木楼均被烧塌。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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