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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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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鄂豫皖省苏维埃石印科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yùwǎn Shěng Sūwéi'āi Shíyìnkē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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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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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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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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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85年,被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金兰山街道石印路,坐南朝北,背靠山岭,面临池塘。保护级别为省级,保护范围以旧址外墙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占地面积1560平方米,建筑面积418平方米。系砖木结构,分前后两排,每排5间,与东西两侧各3间横屋组成一大四合院。西侧另有3间厨屋。大门开在前排正中。1930年,湖北黄陂的印刷工人芦楚桥、芦汉桥兄弟二人带了两台石印机,到河南潢川、息县一带做石印生意,途经根据地时被特苏政府说服留下,为红军服务。于是特苏政府就在其所在地箭厂河乡杨畈村成立了石印科,印刷《红旗》《列宁报》《苏维埃》《红色战士》《红军报》《战斗报》《少年先锋报》《赤色儿童》等报刊和列宁小学课本、工农识字课本等。1931年春,迁到新集附近的巴棚村。1932年秋,红军主力被迫撤出苏区,石印科停止工作。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它为宣传我党的方针、政策,唤醒人民觉悟,以及繁荣根据地的经济文化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995年,被评为河南省金融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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