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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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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白云山金顶 |
罗马字母拼写 |
Báiyúnshān Jīndǐng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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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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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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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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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85年8月18日,新县人民政府印发新政〔1985〕63号文件,将白云山金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白云山,旧址主体保存完好,已维修加固,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范围21间房,周围30米。是一座反映唐代豫南地方建筑结构的重要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据清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9年)《光山县志》记载:“白云观……唐时建相唐王梵修其中,有唐王洞。顺治知县管声骏重修大梵英武金容”。清未明初,香火依旧盛行。抗日战争初期,1938年10月,武汉外围保卫战时,国民党军李品仙部在此居高临下,厄守界岭,阻击日寇,给日军以大量杀伤,后被日军炮击,兵退观毁。现在残存的遗迹只有正殿门、面墙和门前石亭佘部及西下侧20多间石房的断坦。从残留的正殿石坊上,还清晰可见阳刻二龙戏“寿”字的门楣,和“瀑布师真显,云凝祖德深”行书字的楹联。在屋后面及正殿北侧的大石头上刻有“万山之尊”四个大字。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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