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位置: |
地名查询 |
返回 |
|
|
标准地名 |
汉字 |
鄂豫皖特苏石印局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yùwǎn Tèsū Shíyìnjú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
简称 |
|
别名 |
|
曾用名 |
|
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85年8月18日,新县人民政府印发新政〔1985〕63号文件,将鄂豫皖特苏石印局旧址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箭厂河乡李洼村杨畈,文物主体建筑完好,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范围是12间房,周围10米。主要事件:1930年6月,鄂豫皖边区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根据工作需要,在箭厂河乡杨畈村成立了鄂豫皖特苏石印局,成立后,为鄂豫皖苏区印了大量文件。1931年5月,迁至现在的金兰山街道巴棚居民委员会。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