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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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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红四方面军后方总医院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Hóng 4 Fāngmiànjūn Hòufāng Zǒngyīyuàn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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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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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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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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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79年7月18日,新县革命委员会印发新革发〔1979〕37号文件,将红四方面军后方总医院旧址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箭厂河乡红府路,现为箭厂河乡卫生院,有一座纪念碑,碑后镶有高1米、宽1.60米的灰色大理石镌刻的碑文。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范围是全部旧房。据记载,原建筑系硬木结构的轿顶式楼房,坐北向南,东西长32米、南北宽24米。楼房有上下两层,中间天井呈轿顶形升起,顶檐下的木格上装有玻璃,天井四周的房檐有白铁水槽及下水管。走廊宽敞,有木板阶梯通往楼上。地面用桐油石灰捶平。室内是白色墙壁和透明玻璃窗。楼房上下两层各有24间,南面是正门,门上有两檐,门里竖有高大的穿衣镜,可通往药房、库房、门诊部、手术室。房的西、北、东三面均留有门,西门通往小伙房和洗澡室。楼房四周修有荷花池。由于建筑新颖,当地群众称它“洋房子”。医院成立后,为了适应根据地反“围剿”斗争的需要,设有500余张病床,主要接受重伤病员,轻伤病员都散住在周围村庄的群众家里。主要事件:1930年秋,中国共产党鄂豫皖边区特委和红一军前委在这里兴建了这所固定的红军后方总医院。1931年11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成立,即改名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后方总医院”,这时规模与建制已相当完备,以总医院为主附属有一个中医院,一个红色医务训练班,下面还分设六个分院和皖西北中心医院。1932年农历九月十五,第四次反“围剿”失败,敌人将总医院楼房烧毁。解放后,在旧址上新建了箭河卫生院。总医院政治委员胡明政,院长孟涣然(医生)、副院长邵达夫(医生)。院部下设医务处、经理处、政治处,并办有《显微镜报》。总医院设内外两科,由门诊和病房两部分组成,有一百多名工作人员,可以作肠吻合、截肢等大手术。鄂豫皖边区党委和红四方面军领导人徐向前、郭述申曾多次来总医院指导工作和就医。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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