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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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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新四军四支队留守处旧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Xīnsìjūn 4 Zhīduì Liúshǒuchù Jiù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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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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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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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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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79年7月18日,新县革命委员会印发新革发〔1979〕37号文件,将新四军四支队留守处旧址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郭家河乡莲花村月耳塆,旧址主体损毁严重,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范围是旧址全部旧房。据记载,旧址坐北朝南,3栋两进院,共有7间房屋,正面为门楼,门前有5级石台阶。由门楼穿过小院进第2栋房屋,此房共2间,一间是过道,另一间是留守处警卫班住室。第3栋有正屋3间,门前有一小院,院东侧有1间耳房。正屋一明两暗,中间是领导人办公室,东间和耳房是刘名榜、郑维孝等领导人住室,西间是留守处主任、光麻经中心县委书记田东的住室。整个旧址除大门楼为砖墙灰瓦外,其余均为土墙灰瓦房。主要事件:1938年3月,新四军四支队北上抗日,在七里坪成立留守处,同年秋,迁到月儿塆。四支队住此期间,为鄂豫边抗日游击武装的壮大和抗日游击根据地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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