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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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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高敬亭故居 |
罗马字母拼写 |
Gāojìngtíng Gùjū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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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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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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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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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85年,被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新集镇董店居民委员会,占地面积70平方米,为3间青砖瓦房,内设高敬亭遗像和经后人搜集的几张战场照片,保护级别为省级。主要人物及事件:高敬亭,原名高志员,出生于1907年8月12日,新县新集镇董店人,鄂豫皖根据地党政军主要领导人、红二十八军创始人之一。1927年,参加革命。192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当选为光山县弦东区第一乡苏维埃武装委员,不久,任乡苏维埃主席,同年秋,弦东区苏维埃成立,高敬亭调任区苏维埃武装委员。1930年底,任鄂豫皖特区苏维埃粮食委员、特区主席。1931年5月,任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委员、省委组织部长,同时兼任光山县委书记。1931年7月,当选为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任光山县委书记,先后创建光山独立团、光山赤卫师和光山游击师。1932年秋,鄂豫皖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失利,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后,高敬亭奉命调往赤城,任豫东南道委书记,同年11月,省委在黄安檀树岗重建红二十五军,高敬亭任红二十五军七十五师政治委员。1934年4月,红八十二师在皖西重建,高敬亭任师长,同年11月,红二十五军长征,高敬亭兼任皖西北道委书记。1935年1月,第三次重建红二十八军,任军政治委员,同时,成立了四路游击师,他领导红二十八军和苏区人民在鄂豫皖坚持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响应党中央合作抗日号召,亲自出面与国民党鄂豫皖地方当局进行谈判,达成了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1938年2月,高敬亭任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1939年6月24日,高敬亭在安徽肥东县青龙场被错杀。1977年,高敬亭被平反,追认为革命烈士。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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