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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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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刑部尚书扶克俭墓 |
罗马字母拼写 |
Xíngbù Shàngshū Fúkèjiǎn Mù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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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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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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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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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信阳市 新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1985年8月18日,新县人民政府印发新政〔1985〕63号文件,将刑部尚书扶克俭墓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郭家河乡人民政府西500米,保护级别为县级,保护范围是墓和祭台周围10米。据记载,此墓在郭家河乡西首山脚下,坐西面东,左右山丘环抱,中间有一块斜坡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四周都是高大松木,此墓居中。墓为穹窿形状,块石砌成,高3米,顶上载以石冠,高1米,周长10米。墓碑为白色大理石,镌文“赠刑部尚书扶克俭墓”,碑前有宽3米、长8米的平台,作奉祀行礼用地。原有石桌、石椅、石狮等器物,现已毁。左、右、下方均葬有多墓。主要人物及事件:扶克俭(1554-1635年),字趋儆,谥忠毅,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本姓扶,冒胡姓,后成定式。万历十四年,登进士,改庶吉士,授监察御史,巡按山东。弹劾左都御史李世达,反被谪蕲水丞。明光宗立后,起用光禄少卿。天启二年,升任光禄寺卿,次年改任太常寺卿。天启五年,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同年改任刑部右侍郎,阉党李恒茂称其年老,被辞退归乡。崇祯年间,再次恢复官职,不久去世,赠尚书。有子胡奉圣。管理单位新县文物管理局,法人代表韩光生,地址首府路西侧,邮政编码465550,联系电话0376-2987522,单位网址www.hnxxww.co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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