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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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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寨茨岗遗址 |
罗马字母拼写 |
Zhàicígǎng Yízhǐ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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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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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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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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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南阳市 唐河县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以所在位置命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城郊乡东北部,城郊乡政府驻地东北6.3千米处。属城郊乡。东至唐河支流,西至小庄村,南至生产用地,北至生产用地。占地面积85000平方米。属屈家岭文化、龙山文化遗址。保护级别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建筑物、景点:该遗址属新石器时代遗址,南北长340米,东西宽250米,文化层厚1——5米。1958年河南省文物工作队队遗址进行了发掘,共开探方、探沟11条,面积297平方米,发现房基址2座,窑穴3座,墓葬18座(其中成人墓5座和埋葬小孩的瓮棺葬13座),以及石器、玉器、骨器和陶器等遗物。发掘时共出土石器有斧、锛、铲、凿、刀和砺石等39件,其中以石斧为多,有17件,约占二分之一。玉器有璜等3件,骨器有骨锥、骨圈环等4件。出土陶器有容器84件,非容器108件,有鼎、豆、罐、杯、罇、壶、盆、钵、缸和容器等,其中以杯为多共20多件,其次为鼎、豆、罐等。生产工具以纺轮最多,有87件。根据文物专家鉴定,寨茨岗出土器物既有黄和流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性质,又有江汉平原原屈家岭文化因素,对于研究原始社会晚期南北文化的关系有重要价值。管理单位唐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该单位联系地址为唐河县新春北路246号,联系电话0377-6881576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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