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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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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南樊村村民委员会 |
罗马字母拼写 |
Nánfán Cūncūnmínwěiyuánhuì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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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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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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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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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新乡市 辉县市 占城镇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据《获嘉县志》载:鲁僖公二十五年,晋候朝拜周桓王,王赐“阳、樊、櫕、茅”四邑归晋。阳,指位于太行山之阳,樊,指“樊村”一带而言。至于“阳、樊、櫕、茅”何时何以得名,尚无稽考。因该村在“樊村”之南,故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占城镇东南部,距镇政府驻地2.8千米。属占城镇。四方毗邻东邻小清河,南邻安村,西邻王官营,北邻西樊村。下设三个村民小组,辖南樊村一个自然村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5个委员会。辖区面积约为1.7914平方千米,居民户数239户,人口1013,男459、女454。村民姓氏以郭、樊姓为主。民族多汉族,另有少量回族。年人均收入 2000元。闲时务工,忙时务农,少数从事养殖。工农牧结合。主产玉米、小麦。自来水接通率100%,有电视安装率80%,道路硬化率100%。有村民健身广场一座,有村卫生室一所。长途电话区号0373,联系电话18336092094,邮政编码4536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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