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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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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闫大吴村民委员会 |
罗马字母拼写 |
Yándàiwú Cūnmínwěiyuánhuì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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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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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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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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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新乡市 延津县 小潭乡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闫姓人家从李大吴迁此定居,初名“闫家大吴”,清末简化为今名,因村委会位于闫大吴,主要负责全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故命名为闫大吴村民委员会。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小潭乡西部,距乡政府驻地3.7千米。东邻周大吴,南邻原阳县贾村,西邻东古墙,北靠省道S227线。流经河流文岩渠,途经道路小袁线。全村412户,总人口1555人,男781人,女774人,有耿、闫、党、刘等姓,均为汉族。隶属于小潭乡,下设8个村民小组,有闫大吴1个自然村,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生产服务委员会等5个委员会。居民从业情况为农业,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人均收入8073元/年。辖区面积面积0.39平方千米,下辖闫大吴,聚落呈方形,房屋多砖混结构。村内有路灯、宣传牌、健身娱乐等公共设施。道路硬化率为100%,自来水普及率为100%,有线电视安装率为60%,用电覆盖率100%。主街十字相交。耕地3100亩,经济以农业为主、特产小麦、玉米、花生。长途电话区号0373,联系电话13183108817,邮政编码4532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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