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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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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芦家村民委员会 |
罗马字母拼写 |
Lújiā Cūnmínwěiyuánhuì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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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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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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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芦家生产大队 |
所在(跨)行政区 |
开封市 尉氏县 大营镇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芦姓祖先最早在此定居,繁衍生息,形成村落,且芦姓居民居多,故名芦家。因芦姓与卢姓来源基本相同,今卢姓村民均为虎头“卢”。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尉氏县西部,大营镇西北部,距大营镇人民政府5.1千米。隶属于大营镇人民政府,辖芦家、小芦家2个自然村,有9个村民小组,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共4个委员会。总面积1.56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000亩。村民委员会驻芦家,东邻史家村,南邻后郑村,西邻宋家村,北邻丁香李村。房屋结构以砖混、砖木为主,村民住楼房数占总户数的68%。自来水普及率92%,有线电视安装率77%,道路硬化率35%。总户数为252户,总人口为1579人,农业以种植小麦、玉米、花生为主,经济来源以务农为主。有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有芦家小学1所,有村卫生室1家,邮政编码为475516,电话区号为0371,联系电话为13781139261。所在行政区为大营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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