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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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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甲院社区居民委员会 |
罗马字母拼写 |
Jiǎyuàn Shèqūjūmínwěiyuánhuì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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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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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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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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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跨)行政区 |
郑州市 金水区 花园路街道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因境内甲院家属院而得名。 |
地理实体概况 |
位于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东南有0.4千米处。东至经四路,西至花园路,南至金水河,北至纬二路。辖7个居民点,分别为纬二路26号院、纬二路27号院、经四路8号院、政一街1号院、政一街9号院、金水路108号院、金水路110号院。面积0.7000平方千米。人口有5303人。主要由汉族构成,还有少量回族。人均收入2700元。辖区内有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等党政机关。公用设施建设完善。长途电话区号:0371。联系电话65955954。邮政编码:45000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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