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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地名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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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名 |
汉字 |
包公庙村民委员会 |
罗马字母拼写 |
Bāogōngmiào Cūnmínwěiyuánhuì |
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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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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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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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包公庙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包公庙生产大队 |
所在(跨)行政区 |
商丘市 睢阳区 包公庙乡 |
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
宋仁宗年间(1023-1063)三司吏张方平家丁及同族横行乡里。州、县官不敢制止,民怨极深,包拯任京东转运使,理平民怨,抑制张氏同族及家丁不得猖獗,民感其德,立祠以祀,故而得名包公庙。 |
地理实体概况 |
隶属包公庙乡,村委会驻包公庙。下辖包公庙、闫庄2个自然村,有包公庙东南、包公庙西南、闫庄等5个村民小组。下设人民调解、计划生育、治安保卫、公共卫生4个委员会。位于包公庙乡西部,距乡政府驻地500千米。辖区范围为东临大沙河,南至余庄村,西接郑庄村,北至孙瓦房村。总户数为453户,总人口为2167人,其中男性1089人,女性1078人。民族构成有哈尼族1人,其余均为汉族。总面积为1.62平方千米,耕地面积为1597亩。土质为淤土。粮食作物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村民收入以蔬菜种植、外出务工、房屋租赁、自主经营为主。特色种植辣椒。宋(集)-十(字河)公路途经于此。小学1所,私人诊所1个。大沙河流经于此。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包公庙遗址、碧云寺。道路硬化率为90%,自来水普及率为80%,有线电视安装率为16%。全为坡顶式瓦房,村民居住楼房户占53%。村人擅长吹唢呐。邮政编码为476100,电话区号0370,联系电话374100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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